3月14日,在第40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广安市新闻发布中心召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发布广安市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及2021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问。
数据显示,2021年,广安市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咨询2.46万件,同比上升19.3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39.74万元。全市打造示范行业28个、示范企业134家、示范店971个、示范街道13条、示范景区8个,落实消费环节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45家,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427个,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试点54个、无理由退货450件,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129个,公示投诉信息247条。
值得一提的是,为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助推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创新消费投诉公示,建立黄牌警示制度,对本辖区一定期限内有效消费投诉数量靠前的经营主体进行黄牌警示。市场监管机构统一制作黄牌,张贴于被警示经营主体店门外显著位置,警示时间为一个月。目前已发出4张警示牌。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刘健表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今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密切配合,持续开展好我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改善消费环境,维护社会和谐,助推广安高质量发展,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广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婧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