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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林业局 广安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转贴自: 发布时间:2008-07-08 16:44:14  点击数量:3257]
广安市林业局 广安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林业局、档案局:
  《四川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川林函[2007]230号)出台以来,各区市县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权改革)档案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服务民生、惠及百姓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全市林权档案管理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有的地方领导不够重视,档案意识淡薄,档案工作没有列上议事日程;有的地方经费困难,投入不足,档案保管保护条件较差;有的地方林权改革档案材料纸张大小不一,档案内容描述不准确,用印不完善,档案材料形成不适宜长期保存;有的地方林权改革档案材料随意堆放,档案的收集整理尚未起步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林权改革档案工作的建立和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林权改革档案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
  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继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之后对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产生深远影响的又一次重大变革。林权改革档案是林权改革工作的真实记录,是涉及千家万户林农权益的法律凭据。做好林权改革档案工作,既是时代的重托,又是历史的责任,更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负责,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林权改革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健全制度,做到林权改革工作与档案工作同布置、同安排、同检查、同奖惩,扎实推动林权改革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统一标准,收集整理规范
  各区市县要认真做好林权改革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林权改革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一是档案材料形成要规范。凡需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确保真实、有效,做到字迹工整,图样清晰、标注准确、签字盖章完善、纸张大小统一等,要用黑色字迹材料书写,不能用圆珠笔、复写纸书写。二是档案材料收集要齐全。要根据林权改革实际,按照《四川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的要求,收集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林权改革档案材料,防止档案散失、损毁。三是档案材料整理要科学。要按照川林函[2007]30号文件要求,统一业务标准,规范科学整理林权改革档案,各区市县应在确权发证阶段性检查验收前,将林权改革档案整理完毕,确保林权改革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加大投入,改善保管条件
  要以确保林权改革档案绝对安全为前提,不断加大对林权改革档案的投入,创造良好的适宜保管保护的环境和条件。各区市县林业局要有档案库房、配置档案柜、空调、去湿机、温湿度计、灭火器、微机及档案管理软件等设施设备,集中统一保管林权改革档案。各乡镇要有档案柜,保管林权改革档案,对不具备档案安全保管的乡(镇)、村,可委托县林业局代为保管。要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光、防污染、防鼠、防虫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四、密切配合,加强指导管理
  各区市县林业部门要将林权改革档案工作作为整个林权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议事日程,作好统筹规划,周密安排,落实专人负责。档案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把林权改革档案作为当前业务指导的重点,集中力量,加强监督指导、服务,确保林改档案齐全完整,规范统一。
 
                                                   二○○八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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