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广安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
[作者: 转贴自: 发布时间:2006-12-01 09:31:29  点击数量:3783]
广安府发〔2006〕34号
 
 
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建区设市以来,我市档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推进档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三个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还不够平衡,困扰和制约档案工作发展的矛盾和问题较多,违反《档案法》的行为和案件时有发生。为了深入贯彻《档案法》,进一步推动全市档案事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
档案是历史的真实纪录,是宝贵的历史文化财富,是与人们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不可再生的信息资源,它记载着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反映了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没有档案历史将会成为一片空白,没有档案,人类文明难以继承和发展。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既要形成档案,更要利用档案。当今时代,人们在从事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活动中,更是离不开档案,档案的作用愈来愈明显。因此,档案工作不仅关系到过去、现在,而且关系到将来,不仅关系到历史文化的继承和弘扬,而且关系到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广安是小平同志的故乡,在创业历程中,形成了内容丰富、价值珍贵的档案资源。做好档案工作,既是时代的重托,又是历史的责任,更是发展的需要。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档案工作,牢固树立档案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以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主人翁态度,切实做好档案工作。
  二、大力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全面推行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
把档案资源建设作为档案业务工作的重点,按照档案业务规范的要求,认真开展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切实做到归档齐全,建档规范,管理科学。
  (一)强化档案收集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区、乡镇、行政村及非公有制企业要建立健全文件材料归档制度,认真做好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音像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各种专门档案的收集工作,确保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归档齐全,集中保管。各级档案馆要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大力开展档案收集工作,及时接收各单位到期档案和特色档案进馆,形成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特色明显的馆藏结构。
  (二)推进重大活动档案资料采集工作。建立重大活动档案资料采集制度和办法,逐步实现重大活动档案资料采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重大活动与档案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凡全市开展的各种重大活动,要通知档案局提前介入,全过程参与档案业务指导,采集档案资料,主办部门和新闻等单位要密切配合,主动移交档案资料。对中省领导为广安的题词,必须把原件移交到当地档案馆保存;对市委市政府开展重大活动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省级主要领导视察广安形成的文字材料、摄像、照片等,主办单位和广安日报社、广安电视台要在每次重大活动结束2个月内,规范整理档案一式两份,分别移交市档案馆和本单位档案室保存,杜绝任何单位内部机构和工作人员不移交归档而据为己有的行为。
  (三)深化建档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档案业务规范和标准做好建档工作,当年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音像档案、电子档案必须于次年二季度前整理归档,基建档案于工程竣工验收后整理归档,或按工程阶段整理归档,其它专门档案归档时间按有关规定办理,杜绝档案材料历年积存、杂乱堆放而不进行整理的情况发生。各乡镇、社区、行政村及非公有制企业也要按照农业农村、社区和企业档案管理规定搞好建档工作。各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加强项目档案的建档工作,规范整理项目档案,在建设项目验收前,应先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档案进行验收。
  (四)推行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深入贯彻《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川办函〔2005〕103号),全面推行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广泛开展规范化管理等级认定活动。档案工作一直未达标的单位,要创造条件,在2007年12月前全部达到规范化管理省三级以上标准。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广安电视台、广安日报社、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疾控中心、邓小平故里管理局等重点单位档案室以及各区市县重点单位档案室,要达到规范化管理省一级标准。对已达标单位,按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降低直至取消等级证书。对到期未达到省级规范化管理标准的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给予通报批评,凡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时将予以扣分。
  三、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努力改善档案保管保护条件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档案法》的规定,把档案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逐步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不断改善档案保管保护条件。
  (一)加大设备设施的投入按照档案规范化管理标准,各档案馆应配置空调、去湿机、吸尘器、档案柜、灭火器、消毒杀虫柜、防磁柜、防盗防火报警装置、温湿度自动检测装置、微机、服务器等设备(空调、去湿机配置数量应保证库房恒温恒湿,微机、防磁柜配置数量应保证电子档案安全保管),确保档案绝对安全。五年内,档案保管条件必须逐步改善,做到各档案馆设备购置齐全,柜架充足。各部门也要增加相应投入,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添置设备设施,改善保管条件。各级各部门重点档案室要高标准建设档案库房,配齐配全档案专用设备,确保重要档案资料安全。
  (二)加大重点档案抢救的投入。目前,全市2.8万卷清代、民国时期重点档案已有部分出现虫蛀、破损、褪变等情况,必须加大投入,按照《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63号)匹配抢救经费,采取有效措施,加紧抢救。广安区、邻水县、岳池县馆藏清代、民国档案力争五年内抢救完毕,确保国家重点档案万无一失。
  (三)加大馆库建设的投入。对库容较小、安全隐患严重的档案馆应实施迁建、扩建。“十一五”期间,广安区、武胜县档案馆力争完成迁建工作,岳池县、华蓥市档案馆力争启动迁建工作。
  (四)加大档案保管保护的投入根据档案馆馆藏档案数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每年应安排必须的档案保管保护及整理等经费,并列入部门预算,确保档案工作正常开展。
  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共享档案信息资源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利用优先、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各地各部门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切实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各部门要使用专门档案管理软件,全面推行微机管理档案,规范电子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数字化。各级档案局(馆)要建好“三网一库”,推进数字化档案馆建设,提升档案资源管理、开发水平。要配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尽快建好现行文件查阅中心,落实人员编制,配备设备设施,切实履行为各级各部门、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现行文件查阅功能,把档案馆建成当地政府集中进行政务公开的场所。
  五、深入宣传贯彻《档案法》,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治意识
各级档案部门要把宣传贯彻《档案法》及《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
  (一)推进“五五”普法工作。把《档案法》宣传教育纳入全市“五五”普法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专栏、网络、会议等多种宣传方式,全面、准确、广泛地宣传《档案法》及《实施办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自觉遵守《档案法》,促进全社会不断增强档案意识和档案法治观念。
  (二)深入贯彻《档案法》。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认真履行《档案法》赋予的职责,切实搞好档案工作,促进档案事业健康发展。
  (三)严格执法。健全档案行政执法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档案法》的行为和案件。对把档案材料据为己有、不按规定归档、不按期移交档案进馆、丢失损毁档案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级领导要大力支持,监察、法制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保证档案执法的顺利进行。
  六、努力提高队伍素质,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加强档案人员培训教育,定期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深入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档案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把优质服务作为档案工作永恒的主题,切实加强和改进档案服务,让党委政府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一)扩大服务范围,力求服务的广泛性。既要服务于机关单位的日常工作,又要突出重点,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还要牢固树立贴近群众的服务理念,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满足广大群众对档案资料的需求。
  (二)拓展服务内容,做到服务的全面性。把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与社会需求结合起来,深层次、全方位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内容丰富、作用广泛的基础和原始资料。
  (三)创新服务方式,发挥服务的多样性。把传统服务方式与现代科技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服务机制,采取开放服务、咨询服务、网络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为广大群众和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围绕当地工作中心,根据馆藏特色,深化编研工作,编辑档案专题史料,举办档案展览,充分发挥档案的社会效应。
  七、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为档案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政府分管领导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档案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一次档案工作,到档案部门进行一次现场办公,切实解决档案部门的困难和问题。要逐步配齐档案部门人员编制,重点充实档案专业人才,配强领导班子,保障档案工作正常开展。各部门也要切实担负起本单位档案工作的责任,综合档案室要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各内设机构要落实兼职档案人员。要建立健全档案日常管理机制,把档案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奖惩,切实推进档案事业的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九日

广安市档案馆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verd
蜀ICP备2021013166号-1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五福南路800号 邮编:638000 电话:(0826)2332533 电子邮箱:gasdaj@163.com

技术支持:翊宝科技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四川省互联网举报中心       广安市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