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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档案局扎实开展档案法普法活动
[作者:岳池县档案局 转贴自:原创 发布时间:2015-05-13 13:25:32  点击数量:646]
 
  2015年,岳池县档案局遵循“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以开展档案法专题培训、“送档案法进机关活动”等形式,扎实开展了档案相关法律法规普法活动,不断增强了各级领导及档案人员的档案法制意识。1至4月,岳池县档案局共开展档案法律法规专题培训3期,共深入到9个机关单位开展了档案普法活动。
  1月28日,岳池县档案局组织24个县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档案员及档案局全体职工专题学习了《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3月3日,岳池县人民政府常务会37次会议会前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岳池县档案局主要负责人进行辅导学习。4月29日,岳池县档案局组织所有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政府机关档案人员共103人专题学习了《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培训,参会人员充分认识到了依法加强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增强了档案法治观念。
  3月16日,岳池县档案局领导班子成员将《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284号令)送到了县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成员手中,并就农家文化旅游节活动档案、“岳池杯”曲艺大赛活动等重大活动档案移交工作交换了意见。3月17日,县档案局领导班子深入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将《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送到局领导班子手中,强化两局加强破产改制企业档案管理意识。4月,县档案局领导班子先后深入到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国土资源局等机关,就《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进行了宣传,有效强化了各机关人员的档案意识。 (岳池县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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