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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档案局与省发改委共同确定县级档案馆建设项目试点单位
[作者:陈壮 转贴自:湖北省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0-09-10 10:52:53  点击数量:1217]
         2010年8月2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档案局向有关省、市、区发出中西部县级档案馆建设项目启动的通知后,湖北省档案局、省发改委积极协商,共同确定了上报项目的试点单位,达到了很好效果。主要作法如下:1、领导重视。省档案局和省发改委高度重视试点单位项目申报工作。双方均指定领导负责,成立工作专班,落实目标任务,确保工作及时、有效。2、确定原则。为了保持工作的科学性、连续性、公平性,在试点单位确定之前,省档案局提出并与省发改委商议,确定了“即时开工、先急后缓、地区均衡、比例适当、总量控制、落实配套”的项目安排原则。该原则将贯穿于各年度县级档案馆建设项目的安排过程。3、积极沟通。在试点单位确定前后,省档案局、省发改委领导和相关职能处室先后多次沟通,上门协商,互通信息,保证了工作顺利有序推进。4、相互尊重。在确定试点单位的过程中,省档案局和省发改委相互尊重对方意见,试点方案多次修改、完善,达成一致。5、共同商定。8月31日,省发改委分管副主任率职能处室同志到省档案局商议项目申报事宜。省档案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以及职能处长阐述了确定试点单位的基本思路和具体名单。双方商定由省档案局提出试点单位的初步意见。在与省发改委共同研究后,最终确定6个前期工作到位、工作急需、地区平衡、中西部地区比例适当的县级档案馆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的方案。
         9月3日,省发改委、省档案局向国家发改委、国家档案局报送了2010年县级档案馆建设项目申报材料,申报质量得到上级机关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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